两个人顺着青石小路一直朝南走,朗华没说接下来要去哪儿, 沈南瑗也没问这个问题。
走了一小段路, 朗华哈哈笑着问:“沈小姐,对谁都这么相信的吗?就不怕我把你给卖了?”
沈南瑗一回头, 骑着自行车的吴茂车把一拐, 差点没摔死自己。
她又转回了头,同朗华道:“看见没,我有保镖。”
朗华吃云吞面的时候,就发现了对街胡同鬼鬼祟祟的两个人。
他抿着嘴一笑, “沈小姐,总是让我出乎意料。”
“朗先生也是。”沈南瑗意有所指。
朗华知道她说的是那天的事情, 瞥她一眼,心里是赞叹。
要一般的孩子, 好奇心重, 总喜欢追根究底知道他为什么要替她说谎。
可她呢, 虽然也好奇,但至少表明上一派风轻云淡, 提也不提。
沈南瑗见朗华没有回她的话, 偏头停顿了一下, 问:“朗先生, 天京比泷城好吗?”
这话问的颇没有见识。
虽然这里的地图块和沈南瑗没穿书前不大一样,但她好歹也懂天京就是这里的集权中心, 相当于首都。泷城就是再发达, 还是比不过天京。
朗华倒是没在意这些, 抬头看了看周遭的老建筑道:“各有各的好!”
沈南瑗又说:“那证明朗先生很喜欢泷城了!就好比,泷城和岭南,我也是觉得各有各的好!当然不是岭南真的能和泷城相提并论,而是我喜欢那里!”
朗华点了点头,道:“确实如沈小姐所说,泷城的经济肯定没有天京的繁华,但是在这里我可以施展开手脚,所以我喜欢这里。”
他的话说的没有破绽可挑。
朗华停顿了一下,偏了头道:“沈小姐,想去天京吗?”
天京肯定不是沈南瑗开溜的首选地。
那里局势复杂,并不利于发展。
但作为跳板的话,那里无疑是合适的。
沈南瑗的眼睛一亮,点头,“自然是想去的,老话不是常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。”
朗华:“沈小姐说的对,不过,沈小姐过完年就要同大少结婚了。想来,若是去天京的话,也会是和大少一起。”
他说话的时间,眼睛一直没有离开她的脸。
只见她眉毛轻挑,眼睛里似闪过了什么,她这才咧了嘴回应道:“朗先生说的极是,没准儿还是拖家带口。”
她哈哈笑了起来,可这笑就没达心底,更像自嘲。
朗华便知道了,这个丫头的主意大着呢,恐怕从始到终都没想过要嫁给那个杜聿航。
看来他不肯让顾歆儿母女回天京是对的。
又行了两条街,朗华提议请她喝咖啡,就当是她请他吃饭的回报了。
沈南瑗看了看时间,拒绝道:“不了朗先生,我和人还有约,先行告辞!”
这里离总府路已经不远了,沈南瑗招手叫来了一辆黄包车,微微笑着和朗华道别,就上了车。
朗华下意识捏紧了自己的手杖,看着黄包车走远,自己一转身进了咖啡厅。
他向侍应要来了一张便签纸,拿出了自己口袋里的派克钢笔,画出了一个等边三角形。
沈南瑗又好几天没到NY看看了。
一到店门口,将好看见一个穿着素色旗袍的女人,正在跟店员理论些什么。
她走了进去,问:“珍珠姐和娉婷姐不在吗?”
店员摆了摆手说了声“没来”,又继续跟素色旗袍的女人道:“小姐,我们店所售出的衣物,只要不是质量问题,是不可以退的。更何况,您也没有衣服的票据,别说退了,就是换也不成的。”
沈南瑗上下打量了一下女人,她的长相十分秀丽。
沈南瑗自己知道NY的定位是有些像奢侈品,一件大衣的价格不菲,但看女人的穿着又很普通。
女人还是不肯死心又道:“这个是我家当家来买的,他一个男人哪里懂得那么多,这衣服我真的一次都没有穿过,就算不能原价退,少退一些也行的。”
鬼使神差的,沈南瑗脱口问她:“夫人贵姓?”
“姓裴!”
“夫人家住哪里?”
“南焦路三号!”
沈南瑗的眼皮狂跳,招了手道:“夫人,到里面坐着说话吧!”
店员见沈南瑗这般,立刻将人请了进去。
又倒了两杯茶。
裴小玉不安地坐在了丝绒面的沙发上。
沈南瑗瞧她一眼,又抬了眼睛看向离的很远的店员,这才压低了声音道:“嫂子不必紧张,裴大哥近来可好?”
裴小玉惊讶了片刻,迟疑道:“妹子认识我家当家的?”
“认得!”沈南瑗说:“裴天成,裴掌事,我自然是认得的。在我最有难处的时候,是裴大哥帮了我一把,这恩情我一直记着。”
裴小玉的脸色僵了一瞬,叹了口气,“什么掌事呀!还不如以前在咖啡厅里做侍应生来的简单。”
沈南瑗的心往下沉了一下,要说裴天成是怎么从侍应生入的白虎帮,可能自己比她都要清楚那个过程。
正不知如何安慰,裴小玉像是终于找到了一个能说话的人,又听是受过天成恩惠的,再看小姑娘面善,就跟竹筒倒豆子似的接着道:“妹子,你是不知道,自从他入了那个什么白虎帮,拿回家的钱财多是多了,可我总是提心吊胆。前面才不久他被打成了什么样啊!这才没好几日,听说白虎帮又出了什么事情,他忙里忙外的都好几天没有回家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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